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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我司三证合一及开票通知函

2016-07-15

根据国家“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我司将于8月份办理公司“三证合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相关人员通知客户取得我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7月份尽早认证并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也请客户仔细核对是否无误。8月起我司将不接收客户退回的发票。

   二、7月25日前,财务部将认证所有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各部门未办理报销手续或需办理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早办理并提交财务部。

   三、7月25日后,财务部将不再开具及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 ,待我司完成“三证合一”手续后,将按新的开票信息资料开具发票。

四、7月28日至“三证合一”办理完成的期间,我司暂停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及专用发票)

五、完成“三证合一”后,新的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经理落实上述通知事项,谢谢!

港城财务部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