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11项新政 两岸海上直航迎升级
6月16日,在第五届海峡论坛举行之际,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宋德星授权在厦门宣布了11项进一步促进两岸海上直航发展的新措施,两岸海上直航迎来全面升级。
此次宣布的11项“新政”,内容主要涉及促进邮轮运输、放宽班轮捎带、推动车辆互通、互设验船机构、下放审批权限、强化搜救合作等方面,在两岸邮轮运输发展、两岸干线班轮利用率、两岸客滚运输等方面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积极发挥两岸航运合作的最大效益。
宋德星指出,两岸协商共同支持大中小型船队协调发展和航运中心建设;支持依托两岸高速客滚船和陆海联运,构建两岸小型货物快捷运输通道。同意两岸互设验船机构或办事处,开展船舶营运检验和建造检验;同意开通厦金水域的刘五店航道。两岸还将举行2013年两岸海上搜救学术研讨会及2014年海峡两岸海上联合搜救演练。
此外,交通运输部将把福建至金、马、澎地区海上运输的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实施,同意并推动附件成为两岸交通运输主要协商地之一;同意平潭增开对台客货滚装运输航线,支持平潭港区申报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和上升为船籍港,推动开展船舶保税登记试点。在厦门试点开展国际船舶保税登记等现代航运服务业的政策创新,加强两岸船员培训考试机制和条件建设。与此同时,在厦门港试点开展两岸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相关运输信息和口岸信息与交通电子口岸联接,逐步实现两岸港航和物流信息交换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