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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美海运集装箱封条新规将启动
2008-10-29
美国海关及边界保护局规定,自今年10月15日起,从海路进入美国的所有集装箱,必须有符合国际集装箱密封件质量标准(ISO/PAS17712)的封条,该项规定适用于前往美国的所有货物,无论美国是货物运输目的地或是过境地。
此外,封条号码等详情必须记录在船舶自动舱单系统中,在船舶启程驶往美国之前的至少24小时发送给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
据悉,空箱、罐式箱、开顶箱以及无法施放封条的集装箱均可以不带封条。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可以对违反封条规定的有关方施加民事处罚,包括滞留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