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尊敬的客户:
阳明海运将自2013年9月1日起(以提单日为准),征收第三地付款附加费—USD50/BILL(在第三地收取)。此费用适用于所有中国大陆地区(广东和广西省除外)进出口货物,美加线除外。
特此通告并感谢贵司的大力支持。
祝
商祺
附件:关于第三地付款附加费通知.doc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总代理)
香港阳凯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