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州港城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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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关于收取超重保函和冻柜保函的通知

2011-07-21

尊敬的客户

    接韩进海运福州办事处通知,从即日起,韩进海运针对超重货物和冻柜收取保函,保函格式详见我司下载中心。客人到我司盖韩进海运托运单时,必须提供保函(正本)。

 1.超重货物,根据以下标准判定是否需提供超重保函:
   a.品名为石头/瓷砖/电机等这类超重货物;
   b.单个柜子货重超过15吨。
    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货物必须提供超重保函。如果出口货物是电机、石制品等,但单柜货重不超过 15吨,可以不出具超重保函。
   
2. 冻柜:冻柜保函是客人在我司盖托运单时出具的(一式两份),保函上需要盖有实际的货主章(不接受货代章)。
 
有任何疑问,请致电韩进海运福州办事处黄小姐,TEL:0591-87404634,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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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