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株式会社商船三井福州代表处通知:
1.商船三井将于2011年5月11日起(出口货物以起运日为准,进口货物以到港日为准),调整除美国,加拿大以外的航线进出口单证费。调整后的单证费统一为RMB300/票。此次调整的单证费包括出口签单费,进口单证费、电放费、改单费、重签费等。
2.商船三井将于2011年5月18日起(出口货物以起运日为准,进口货物以到港日为准),调整美国,加拿大航线进出口单证费。调整后的单证费统一为RMB300/票,此次调整的单证费包括出口签单费,进口单证费、电费费、改单费、重签费等。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联系。谢谢合作!
福州港城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