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港协船代函[2008]2号
关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函
福建金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近期,我会收到中国福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协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福州港城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等会员单位反映,贵司涉嫌伪造使用带有上述各家船代公司名称的单证,严重损害了我会成员的权益,属严重的侵权行为!
鉴此,我会要求贵司对此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并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 否则,我会所属会员单位将停止与贵司的一切业务联系,并保留进一步追诉法律责任的权利。
福州市港口协会船舶代理分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抄送:各相关船公司